假如顾客在微商处购买商品之后,遭到商家拒绝回购的情况,
消费者可依据自身权益首先选择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处理,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话,消费者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机构的协助,提供
欺诈行为的确凿
证据以待投诉举报之需。
另外,顾客也有权选择
法律诉讼或者
仲裁方式来妥善解决网络购物中所出现的诸多
纠纷问题。当遇到网络购物带来不便和困扰时,顾客可以采取如下途径进行维权保护:
1、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直接造访商家并据理力争要求退货;
2、向电商平台投诉
报案,揭露商家的不良行为;
3、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以获得支持和帮助;
4、向法院依法
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裁决解决
矛盾纠纷。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