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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流水100多万获利600元怎么判

关于帮信罪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流水金额达到100万元这一情况,一般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惩罚。这种制定主要依据于针对银行交易流水的核算标准。同时,即便流水达到了这个数额,也并非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这项决定还综合考虑了获得利益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类数额超过了100万元,那么基本上就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实际案件实例当中,大部分的判罚通常是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或者轻度的拘役。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起诉的例外情况,因此,具体的判罚必须结合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应尽可能地同检察官展开积极有效的沟通,努力争取不起诉涉嫌犯罪的个人。如果涉事主体最终被迫走向法庭,那么依照惯例,法院很可能会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裁决。
那样的结果,无疑将使涉嫌犯罪的个人失去人身自由,还会给他们的人生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帮信罪,又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定义为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例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和通讯传输等环节,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该罪行的发生程度严重则视为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质性的犯罪行为已经满足刑法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并涉及侵权,那么不论违法行为发生的起因源于何方,那就是构成犯罪行为;
换句话说,无论引发违法行为的根源是什么,无论是有责任意识的还是无责任心的,甚至包括完全没有意识的,只要其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实施帮助行为的一方对被害人的行为及其导致的结果有所了解,就足以判定其是否属于帮助犯。举个例子来说,只要能证实别人确实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不满足刑法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就可以根据法律限定从属性的原则,判定实施帮助行为的人作为帮助犯的违法行为已成立。
尽管如此,即使没有设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违法概念,也依旧足以妥善处理所有性质的帮助行为。实际上,能够被最终判定为犯罪行为的情形寥寥无几。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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