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商品或服务凭证:购物小票、发票、服务合同等材料,可直接证明消费交易的存在及具体金额,是后续维权时认定欺诈行为的基础证据。
(2)商品实物或服务记录:商品本身能直观反映其质量、性能是否与商家宣传内容不符;服务相关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证实商家未履行承诺的事实。
(3)商家宣传资料:广告、宣传册、网页介绍等材料,若实际商品或服务与宣传内容存在显著差异,可作为认定欺诈的关键依据。
(4)证人证言:消费过程中在场的其他人员提供的证言,可辅助证明欺诈行为的发生。
(5)专业检测报告:商品经专业机构检测后,若结果显示不符合质量标准,该报告可作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据。
(6)证据收集的原则:需及时收集证据,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收集方式要合法,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同时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其能有效支持维权主张。
提醒:
遇到欺诈消费时,除按上述要求收集证据外,若与商家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不同案情的具体维权策略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