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均可依法变更受益人,并需以
书面形式向保险人进行通报。保险人在接获上述书面变更通知后,应于保险单或其他相应的保险凭证上进行明确标注或附加批注事项。投保人如欲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事先同意方可生效。
保险受益人的相关变动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投保人需亲自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前往保险公司营业大厅进行办理;
其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变更受益人时,需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发出通知;
最后,保险人在接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于保险单或其他相应的保险凭证上进行明确标注或附加批注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