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环境保护专题 > 环境污染罪专题 > 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污染环境犯罪,即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相关法规的个人或团体,因对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且其行为已触发刑事责任,因而依法必须接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此罪行包含两大部分:
一是违反国家制定的有关环保措施,二是将有害物质排放入境。
此外,将含有放射性物资、传染疾病病原菌、有毒物质抑或是其他危害环境的物质进行排放、倾泻或者处理,若严重影响环境的质量,会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惩罚。
若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更为严峻,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