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债权人有权参与到
债务人财产的拍卖程序中来。
若拍卖所得未能获得足额补偿,且经债权人同意,可将流拍物作为
清偿债务的手段之一。
在实践操作当中,人
民法院负责组织与开展拍卖债务人财产的工作,由具备相关资格与资历的拍卖机构承接,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对拍卖活动实施严格的管控和监督。
然而,对于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另作特殊规定的情况,我们亦须尊重并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