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任何人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处罚;
若
行为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将予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惩。
若行为人竟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则应依循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前述规定,给予
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