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于
机动车辆的
违规行为还未进行妥善处理时,请注意当事者不得自行提出废车申请。
在进行车辆报废手续之前,必须首先完成与之相关的违规行为处理工作。
我们将严格审查报废车辆的各种必要证明文件,并务必要确定该车辆是否存在任何违规现象。
假如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那么这样的车辆就无法进行报废处理。
此外,这个问题也可能给您后面购买新车带来困扰,因此请务必重视这个环节。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
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