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进行吹气测试而未进行抽血检验,仍然能够被认定为
醉驾行为。
这是由于,确认驾驶者是否存在醉驾行为的唯一合法且有效的
证据正是通过上述两种测试取得的结果,即吹气检测或者抽血化验中查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
一般而言,根据血液样本中酒精浓度的检验鉴定意见,这样的数据将成为判定
犯罪嫌疑人事后是否处于醉酒状态的关键性依据。
若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呼气式
酒精含量检测时达到了醉酒水平,并且之后在前往医院进行采血前逃离的情况下,将吹气酒精含量测试得到的结果作为确认其醉酒状态的根据,也是法律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