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伪造金融机构核准文件罪所应负之
刑事法律责任进行严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犯下此类罪行者,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同时判处二至二十万元
罚金;
二是
犯罪行为较为严重者,应当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五至五十万元罚金。
《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
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