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肆意损毁财务会计报告的
犯罪,一旦被认定为既遂,被告人将面临如下严厉惩罚:
若
行为人有意销毁依法必须保留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情节恶劣者,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根据情节轻重,还需处以二万元人民币以上、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罚金;
而若此次犯罪的主体是单位,那么不仅要对该单位课以罚金之责,同时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层级人员和所有相关的
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如上所述的定罪与罚责。
《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