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过了多久不能告强奸罪

过了多久不能告强奸罪

关于强奸罪的审查时效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可知,其最短的追溯期限为5至10年,而最长则可以达到20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20年后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索的,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
然而,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调查,或是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类案件之后,任何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都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