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延迟发放其尚待发放的薪资报酬,然而若单位能提供充分
证据证实,由于员工未经许可的自行离岗给单位带来
经济损失时,那么该名员工就有义务按照法定标准进行
赔偿。
自离,亦称自动离职,是指
劳动者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单方面决定终止与企业之间的
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方式。
常见的情形包括:
部分员工在提出
辞职申请后未得到批准,或者在请求
解除劳动合同时遭到拒绝,于是选择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违反约定擅自离去;
还有些员工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就突然消失不见;
另外,一些人受到其他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的吸引,未经许可就擅自“跳槽”等等,这些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