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司法制度中的恆久支撑力之一当其展现其独特魅力时,目标在于确保那些身负
犯罪嫌疑或者已获罪的被告,在面临严肃的侦查、
起诉以及裁判过程之中能够恪守其责任义务,尊重法律权威,远离破坏
证据、扰乱
证人作证、危害社会秩序及他人合法权益等恶劣行为。经过取保候审这一重要环节之后,案件的后续进程便可分阶段实施具体的程序操作。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当案件尚处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
侦查阶段,若发现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以
有期徒刑以下之惩罚或者通过实施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手段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出现,此类犯罪嫌疑人便可依国家权力机关之命令得到取保候审的优待;其次,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应坚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而不得离开被认定为常住的市区或县城,不可与未经授权的人员有所接触等等;再度,若案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的环节,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如果认定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行为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凿、充分,理应受到刑事法典严厉
处罚,那么,应当依照审判权力规定随即做出起诉的决定;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遵循审判
管辖的原则,径直向人
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申请,同时也需把案件资料、证据以及相关文件移送给人民法院;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表示认可自己的
犯罪事实并同意接受应有的
法律制裁,本应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就
主刑、
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
缓刑等方面提出明确的
量刑建议,同时须将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关键性的材料,与案件同步移交给人民法院;接下来,法院应在审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开展全面的法庭调查与辩论工作;最后,法院将依据证据取证规则并结合法律的具体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并将
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