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休养,务必持有合法有效的
医疗机构出具之相关证明文件。
高标准的
工伤认定仅能确定职工所受伤害的责任归属问题,却无法准确反映员工实际所需之休息与康复时间。
因此,若员工因工受伤需暂停工作进行休息,其应提交由医院颁发之病情诊断证明书,以证实其确需适度休息。
此后,方可按照公司常规流程向所在单位申请
事假或
病假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