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
首先我们需明确的是,若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之名或标识
签署合同时,将会面临
民事赔偿甚至
刑事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
然而,如果在进行此类操作之前已经获得了
当事人的书面授权或者在其知情后得到了同意,那么,理论上讲,你可能会逃脱掉这样的责任惩罚。
其次,如果你在签署合同时使用了他人的名义而最终这个第三方对此一无所知或者表示不认可,那么,这个责任将不可避免地落在你自己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协商解决、寻求调解、提
起诉讼以及选择
仲裁等手段。
再者,如果你的行为涉及到诈骗行为,并且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带来
刑法方面的问题,从而导致你被认定构成
合同诈骗罪,面临
刑事责任。
倘若你冒用他人之名,并利用此种手段骗取了
数额巨大的财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很有可能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指控,此时,你应当毫不犹豫地向公安机关报告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