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剖析:
首要的考虑因素是,倘若所述的二手房东并未被赋予相应权限与您签署
租赁协议,那么住宅业主便有权自主决断,基于这些原因终止此项协议,同时敦促您迅速搬离房屋。
其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即使二手房东存在
违约行为,房东同样无权毫无缘由地将租户驱逐出居住环境。
面对此类状况,二手房东及原始房东须自行解决争议,避免波及到广大租客群体,因为我们都享有在此正常居住下去的权利。
最后,若房东已然提前获知或应当知晓二手房东即将开展相关
转租交易,然而却未能在六个月内对此发出明确反对立场,则该房东便无权以二手房东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房屋为由提出解除合约,亦不能以此认定此次转租交易违反现有的法律规定。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