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正在考虑结束婚姻关系,实话实说,没有任何快速简便的途径能够实现
离婚。
但是,若您仍然希望维持家庭的完整,您可以尝试通过达成共识进行
协议离婚。
此种方法需要夫妻二人共同表示同意离婚,并就
财产分配以及子女
抚养等事宜达成约定,随后起草一份详细的
离婚协议。
最后,两人携带着这份协议前往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离婚手续。
相比之下,这种方式的程序较为简洁明了,所需耗费的时间也较短。
然而,在未能达成全面共识或存在
纠纷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
诉讼离婚的帮助。
诉讼离婚则会涉及到许多繁琐复杂的流程,包括聘请律师并向法院
递交相关材料,整个过程将消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如果您正努力考虑离婚方案,最优策略依然是夫妻之间进行诚恳的沟通,力求达到共同决策,进而协商决定彼此的权益如何分配,最终共同前往民政部门完成全部手续。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