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需要被
发回重审,那么在
一审阶段所提出的
证据,将需要再次向法庭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案件被发回重审,就依然享有再次
提出诉讼请求的机会。
因此,我们鼓励您若有新的
诉讼请求或补充陈述,应当尽早在
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如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了该项举证权利。
然而,请您放心,对于由于某种原因
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我们在审理过程中并不会对其进行质证。
除非对方
当事人同意进行质证,否则我们将继续依照既定程序处理。
如果您希望对原有的诉讼请求作出调整或者发起反诉,同样建议您尽可能提前在举证期限结束前提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
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