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若在酒精作用下处于不清醒状态,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约束措施等待其清醒过来,同时
吊销他们的
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其因触犯
危险驾驶罪也将面临
司法审判,涉案人员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即判处一定期限内
拘役,并且需承担
罚金刑罚;对于这类违反规定者,在未来五年内都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资格。
如果其驾驶的是营业性
机动车辆的,将禁止其10年内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后同样也不能再驾驶任何营业性机动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当机动车驾驶员喝得酩酊大
醉驾车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对其实施急救方案,直至使其重新恢复清醒,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严厉的
刑事诉讼程序以追究
刑事责任;在此之后,其将不得不暂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的继续获取资格,而必须要等到五年后才有资格再次尝试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在这期间,其不得驾驶任何营业性机动车辆。
对于更严重的案件,即那些因饮酒后或
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
犯罪的情况,相关
责任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加严重的后果,包括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且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面临被终身吊销,永远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