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显然存在法律上的不妥之处。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做父母的依然具有合法的
监护权和
探视权。
他们作为子女的
法定代理人和
监护人,始终享有对子女探访的权利。
实际上,祖父母同样是未成年孙儿的父母之外的
法定监护人,拥有到场
探监的权益。
因此,任何阻碍祖父祖母观看孙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违反了人情之常。
但是倘若祖父祖母的探视可能对孙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那么我们应该依法申请禁止其进行特定时间、特定方式的看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