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服务提供商设定了三种不同级别的房屋评估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所述:首
类别别房屋的评估收费标准为每平方单位2.7元人民币(若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只需缴纳固
定金额500元);次类别别房屋的评估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为每平方单位2.25元人民币(与首类别别相同,若所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则仅需缴纳400元);而在第三类别别房屋的评估收费标准中,每平方单位的价格降至1.8元人民币(对于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房屋,所需支付的费用为300元)。当同一栋房屋中包含多种类型的房屋时,应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分别计算评估价值并按相应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非住宅用途的房屋安全评估,其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约20%。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