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屋约定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差异且未超过3%范围内,应依据实测结果对房价款进行结算;然而若超出此范围,买方有权选择解除交易合同,卖方则需将已收取的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无条件返还给买方;若买方选择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可根据面积误差的百分比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是否由买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卖方独自承担责任、卖方退还多收款项或双倍返还等
处理方式。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