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之内,当年轻夫妇步入婚姻殿堂之后,若父母决定为其亲子购
买房产时,其
出资情况将依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缺乏相应的约定或处于不明状态,则该房产将被视为这对新人的
共同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