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
信用卡被他人借用且未履行还款义务,则确实可通过
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具备相关坚实的
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确凿的证据证实该项债权存在及双方的
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最终仍需由信用卡的实际持有人承担
还贷责任。
在正式将此事宜诉诸于人
民法院进行
民间借贷诉讼时,您应该提交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据、收据、
欠条等形式的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关键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