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仅签有签名却无手印的合同依然具有
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签名合同与按手印所取得的效果应当视为相同的法律意义,两者均体现了
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承认和承诺。
因此,若想使合同得以合法生效,只需
保证合同符合以下有效要件即可,即便合同中仅有签名而未附带手印也同样得到法律保护:
首先,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备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的签署必定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最后,合同内容不得侵犯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违背
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