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受
轻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并不构成
刑事犯罪,因此无需
追责。
然而,公安机关仍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肇事者实施
行政拘留或罚款等
治安处罚。
在涉及轻微伤情的案件中,依法强制原告支付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因治疗与康复所需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考虑到其由于
误工而丧失的相应经济利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