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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罪是指,违反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即将境外固体废物运入我国境内进行倾倒、堆放或处置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国家对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严格管理制度。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罪”的量刑标准明确如下,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将境外固体废物引入我国进行倾倒、堆放或处置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罚款制裁;
违法行为已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威胁到人身健康安全时,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而如果所涉事态已发展到极为严重的程度,即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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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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