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赔偿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劳动合同宣布终止时,雇主无需向员工支付所谓的“代通知金”。
这意味着,只要雇主以书面形式对雇员进行告知即可。
然而,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遵守提前一个月的通知期规定。
如果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则需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来取代原本的预先通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