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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公司要求辞职,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您入职半年之后发现自己已怀孕并遭到了雇主的强制解职请求时,劳动者有权选择留在公司工作。
若用人单位压制并强迫劳动者离职,并且劳动者实际上已经接受该提议离开了岗位,那么这时候劳动者是能够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的,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款。
相关法规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可仅仅因为劳动者已经怀孕,便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强制其离职。
因此,当您不幸遇到这种情况时,请务必重视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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