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可以在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之间展开。然而,此项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否能在周末顺利完成
取保候审手续。通常来说,即便在周末休息时间,公安机关内部仍会有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各类紧急事务,但对于具体的实施细则,仍需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工作日程及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方可做出准确判断。因此,关于能否在周末
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与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