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设定最长不得超出12个月之久。一经查实不应再予追诉或取保候审时限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必须即刻解除该项措施。而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有义务将此决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机构。因此,
办理取保候审的撤销手续应在取保候审时限届满后立即执行,同时也需向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机构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