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股权专题 > 没有盖章签字的股东间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没有盖章签字的股东间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转让股权事宜,若股东以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达成协议,则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际起,该协议便告正式生效;
唯在此之前,若已有一方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则该合同视为有效成立。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彼此之间有权自由转让各自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权份额。
至于股东向非股东的对象转让股权,则必须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