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阐述的条款第133条之1的相关要求,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涉嫌触犯
危险驾驶罪名的人员,其所面临的惩罚除了相应的罚款之外,还有可能是严厉的
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一旦某位人士被判定为犯下了危险驾驶罪行,那么他将有可能被依法进行
刑事拘留,并在后续的
司法程序中,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工作,并接受公正的审判。因此,对于那些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来说,虽然刑事拘留是一种可能的
处理方式,但最终是否采取这种手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由执法机构作出最终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