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36条明确的内容,针对
违法者因
犯罪行为不仅导致受到刑法制裁这一问题进行全盘考虑,同时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境对可能遭受的
经济损失做出相应的
赔偿判决。因此,在涉及到交通
肇事罪的案件中,
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请求。若违法者最终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且其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违法者就有义务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倘若违法者的
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满足
赔偿金额,或者被判罚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那么他首先需要承担起对受害人的民事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
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
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
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
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