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足
刑责边缘且尚未触犯
刑法规定的
寻衅滋事行为,一般情况下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
行政处罚。
在各类情形中,若涉及到
结伙斗殴、或是干扰、阻挠他人正常活动等行为者,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处以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处罚,同时处以罚款;
至于具体天数则需视实际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