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安置房签字是否需所有儿女同意取决于房屋产权归属。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且父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无需儿女同意;若儿女是房屋共有人或处于法定继承未分割遗产的情况,则一般需所有儿女同意。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安置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自行决定签字。但如果儿女是房屋共有人,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影响合同效力。在法定继承情形中,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安置房作为遗产,在完成分割继承前,所有法定继承人对房屋的处分签字需达成一致。若遇到安置房签字相关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