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
伪造、篡改或者使用非法制作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书、印章等文件,或是未经授权,伪造、篡改或者使用非法制造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标志和印章等文件的行为,可能触犯伪造、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印章罪以及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此类行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主要取决于涉嫌人员的
犯罪情节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同时还需要考虑其具体个人状况。如果涉案人员并不处于被指控长期进行
犯罪活动的状态,且此类行为对社会整体危害不大,并能够提供充分的保
证人或缴纳足够数量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经过法院慎重审查与决定后,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