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
保释候审并非代表着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的终结。在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之后,他们仍然需要继续配合后续的
司法程序,例如参与法庭审理等环节。而只有在法院对案件做出明确的裁判声明并该判决立即发生效力之时,或者某些特定情形下撤回
案卷或决定中止审查,方可视作整个案件的圆满完结。取保候审系
刑事诉讼环节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旨在确保被告方在审判期间能够严格恪守相关法律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