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往往牵涉到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
从业人员,这些人在行使职务过程中,擅自盗用、私吞本单位形式的财产,且其数额必须达到法定的
量刑标准。具体归纳起来,此种
犯罪行为必需具备以下四个核心要素:
首先,实施侵占的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的职员;
其次,
行为人必须通过职务之便,才能进行不法的侵占活动;再次,行为人所侵占的对象必须是本单位所有的合法财物;
最后,所侵占的财物数额不得小于法定的
量刑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