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购房后的
退款定金问题时,首要步骤便是购房者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
递交退回定金的申请声明。在该申请声明中,购房者需详细说明取消定金的具体理由及希望取回定金的具体日期;其次,便需要与开发商展开充分的协商谈判。若双方最终能就定金的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开发商退还定金的具体时间节点、退还方式以及有关此后相关事项的安排;最后一个步骤便是按照既定流程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例如解除网络签订的
购销合同,或解除与银行订立的相关贷款协议等。若开发商坚持不予以退还定金,购房者可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