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判定为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且其实际上无法全额支付该款项,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
违法行为或者
犯罪行为,并且
当事人不必因此而承受相应的
刑事惩罚,例如进入监狱服刑等严重后果。
然而,如果当事人具有支付能力或者部分支付能力,但是却故意拒绝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就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进而面临着被判入狱的风险。
2、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民事判决未能得到有效履行时,法院有权依法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进行处理。即使当事人的唯一住所房产,法院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的资金来偿还所欠的
赔偿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面积较小,仅仅能够满足基本的家庭日常居住需求,法院往往会慎重考虑是否进行拍卖处理;反之,如果房产面积较大,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决定是否进行拍卖,并在必要时提供更换小型房产或者支付5到8年租金作为过渡期,以确保当事人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最高法院关于
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
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
被执行人有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
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