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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误差范围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购买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例第十四条,当房地产出售方交付用户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出现差异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
1.若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则按该约定执行;
2.若合同未有规定或规定不详尽,可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面积误差率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情况下,如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如果面积误差率超过了百分之三,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和相应利息,此种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实际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率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将由买方按照原定价格补足,而面积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若实际房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率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其利息将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面积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房价款则需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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