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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方式卖房纠纷怎么处理

出售房屋授权公证书的办理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在进行公正之前,买卖双方需要签署委托协议;
然后,双方需携带各自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已签署的委托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书;紧接着,公证机构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查;
最后,若审查结果符合规定,则可依照既定程序完成公证书的办理。
依据我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必须向公证机构如实陈述申请公证事项的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且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公证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予以补充。公证机构在收到公证申请之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含义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将这些告知内容详细记录并归档备查。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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