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然而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能实现。当卖方由于自身因素而无法顺利缔结
购房合同时,便有权利主张返还所支付的
定金。若非买卖双方本身原因导致无法达成协议,同样需要返还所支付的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