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之事宜,当一方当事者未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之久时,已经明显违背了合同中所载明的各项相关内容,因而须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继续履行其应尽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弥补因其过失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
赔偿给对方实际受损所对应的
经济损失,同时还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如果协议双方在合同中已经预先设定了有关延迟履行方面的违约金条款,那么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未完成的
债务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