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如若出现面积误差,首先应当以
合同条款为准加以解决。倘若合同对此无明确规定,且实际误差幅度尚未超过总价的3%,则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房价的全面核算;而当误差幅度超越了3%,此时买方有权选择退出房产交易流程,且卖方需要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款项所对应的利息。反之,若买方依旧愿意进行交易,可根据面积误差的比例和合同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权责分配方案,是否由买方对相应差额部分进行补充,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该部分责任,抑或由卖方返还或给予买方双倍返还。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