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若其具备
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无再次犯罪之虞及宣告
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等多重条件,可依法宣告其缓刑。针对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值孕期的女性及年逾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应优先考虑宣告缓刑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假如某名犯罪分子由于犯下
盗窃罪而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事实情况符合以上诸多规定,即便是怀孕的女性,仍然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相应地,一旦犯罪分子为孕妇且符合上述全部
申辩条件,在法律严格遵循的前提下,就应该宣告其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