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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证一般几天下来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部门进行人员拘留时,务必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书;且人员被依法拘留之后,应当在事发后立即将其移送到看守所予以严密关押,而送达时间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证明书应在人员被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下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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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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