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法律规定,已满古稀之年的
犯罪嫌疑人若为故意实施
刑事犯罪行为,可考虑予以从轻或轻微惩罚;若系疏忽大意导致
犯罪情形,亦应同样给予其从轻或轻微惩罚。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条款仅适用于年龄较大的犯罪者,而不适于年仅14岁的
未成年人。关于涉及14岁未成年人的盗窃犯罪问题,则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判断。依据本条款内容,对于盗取国家或
私人财产的行为,如果
涉案金额超出规定范围,或者
当事人曾有多起偷盗行为,甚至潜入他人住户行窃,意图
盗窃,以及随身携带武器或
扒窃等
犯罪行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同时可能被罚款。鉴于14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
未成年人犯罪应采取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原则。因此,对于涉及14岁未成年人的盗窃犯罪问题,应综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第十七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的
处罚决定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院的审判裁决来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